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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門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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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務部貫徹學校辦學理念,堅持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遵循“學生中心,產出導向,持續改進”的指導思想,推進TOPCARES教育教學改革理論研究與實踐,建立規范科學的教學管理體制,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規范,高效組織開展全校教學運行管理、考試及成績管理、教學建設、學籍學位管理等工作,持續提升教育教學質量,確保學校人才培養目標的實現。教務部設部長一名,副部長一名,下設運行科、建設科、綜合科、考試科四個科室。其主要職責為:

    一、規劃、計劃與總結

    1、制定學校教育教學發展工作規劃,組織制定學校專業建設規劃,編制學校年度教務管理工作計劃與總結。

    2、負責組織、撰寫、報送與教務工作相關的各類申請、匯報、總結、答辯等文字材料。

    二、體系與制度建設

    1、構建并持續優化教學建設體系、教學運行體系、教學激勵體系等各項教學管理體系。

    2、制定與修訂學校教務管理相關管理制度、工作規范與工作流程。

    三、教學改革與研究

    1、學習研究高等教育相關理論,跟蹤國內外教育教學改革發展的重要信息與動態,對學校教學改革重大措施出臺進行調查研究和論證分析。

    2、研究制訂學校教育教學改革工作實施方案,組織和實施全校的各類教學改革。

    3、組織開展校級、省級、國家級“質量工程”項目的申報、評審與推薦,對已立項項目進行建設過程的監督與管理,審批管理項目經費,發放證書。

    4、組織開展校級教育教學成果獎的申報評選工作,組織開展省級、國家級教學教學成果獎的論證、推薦工作,負責教學成果獎獎金管理、證書發放工作。

    四、專業建設

    1、提出學校專業設置和專業結構調整意見,引導或受理專業(新設專業、輔修專業等)申報并組織論證,指導專業申報材料撰寫并履行報批手續。

    2、組織開展新設本科專業評估、專業綜合評價、工程認證等各類專業評估與認證工作,并對各專業進行指導和檢查。

    3、制定人才培養方案制訂或修訂的原則意見,組織各系開展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的制訂或修訂以及對人才培養方案的校級論證、審核和匯編。

    4、專業帶頭人及后備帶頭人管理,制定學校專業帶頭人和后備專業帶頭人的管理規則,組織開展專業帶頭人及后備帶頭人遴選與管理。

    5、組織開展新設本科專業學士學位授予資格的申報、材料審核、論證反饋等。

    6、組織開展專業信息平臺、專業團隊教學績效等教學數據的采集與報送工作。

    五、教學運行與考試管理

    1、教學計劃制訂與實施:制定學校教學校歷;組織制定理論/實踐學期教學執行計劃,編排課表;統籌安排與調度學校各類教室資源,審批各類教學活動所需場地;組織輔修專業、輔修課程、重修課程的報名、選課、交費工作;審批調課、代課、串課申請;收集并審核課程標準、教師教學日歷、教師課程總結,審核系部上報的教師教學工作量。

    2、考試及成績管理:協調考務與監考資源,組織考試報名與費用交納,安排考試日程及監考巡考人員并組織監考巡考,組織、指導、協助教師進行考試成績的錄入(含畢業設計課題及成績、實習實訓成績、實踐教學成績、實踐課程畢業重修成績等);審核、發布、統計、分析考試成績;受理成績查詢、成績更正等申請;檢查、匯總、分析課程考核改革課程與教考分離課程的實施效果。

    3、畢業設計/論文工作:制定畢業設計/論文工作開展的指導性原則;組織各系開展學生畢業設計/論文題目的雙選,匯總并檢測與審核畢業設計/論文題目,管理各系畢業設計/論文過程,組織校級優秀畢業設計/論文的評選。

    4、教材選購與管理:制定教材選購的原則要求;受理、審核、評定各系部推薦的教材;實施教材采購(包括教材采購招標、簽訂教材訂購合同、跟蹤教材采購反饋情況、結算教材費及采購款等),負責教材出入庫管理(包括教材驗收入庫、教材發放、清退剩余教材等)。

    5、學生校外實習管理:制定學生校外實習教學管理規則;指導、審核各系學生校外實習實踐實施方案;統計各系上報的實習實踐學生名單,并進行教學環節管理(包括課程安排、學分替代等)。

    6、國際合作項目教務管理:審核國際合作項目培養方案;組織開展教學任務安排、考試成績確認、畢業及學位資格確認和審查、學分替代資格審核工作。

    7、違紀管理:認定、處理教師、學生違紀行為(含教學差錯、教學事故、作弊等);下發處分文件及違紀處分通知書。

    8、學科競賽管理:制定教師和學生學科競賽獎勵辦法;組織學生各類學科競賽的報名工作;監督各系部落實學科競賽實施情況;審核各系部學科競賽經費的預算,監督經費使用和管理;組織學生實踐類學分申請、審核及學分錄入。

    9、教師教學競賽及評優管理:組織開展各級教師競賽及評優工作(如青年教師課堂教學競賽、教師教育軟件/課件大賽、學科競賽指導教師、課堂教學十佳教師等)。

    六、學籍學位管理

    1、日常學籍管理:制定與修訂學校學籍學位相關管理制度、工作規范與工作流程,組織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審查、新生學籍注冊、在校生學年注冊工作;建立、維護學籍、學歷和學位數據信息庫;審批、備案各類學籍異動(包括休學、復學、退學、轉學、轉專業等)、出具各類學籍學歷學位證明;開展學生學業質量監測及預警工作。

    2、畢業資格與學位授予:組織開展專業學位授權申報、畢業生學歷圖像信息采集、學歷學位注冊等工作;開展輔修專業和輔修學士學位授予資格審核工作;審定畢業生畢業及學位授予資格,負責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各類學生資歷證明材料的制作、管理與發放;承擔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職責,指導學位評定分委員會開展工作,組織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對學位授予相關管理規定以及普通學歷、成人高等教育、來華留學生學位授予事宜進行審議,完成各類學生學位授予信息審核備案上報工作。

    七、教學資源建設

    1、課程/項目標準及課程/項目資源建設:制定課程/項目標準及課程/項目資源的建設計劃、要求及原則;組織各系進行課程/項目標準及課程/項目資源的建設與更新,監督與檢核建設過程,驗收相關成果,組織面向學生的信息公開工作;管理課程/項目標準及課程/項目資源信息化平臺,為教師和學生提供支持服務。

    2、校外實踐基地建設:審核并備案各系與校外實踐基地簽署的合同/協議,檢查合同/協議履約實施情況;審核實踐教育基地建設經費的預算、使用和管理。

    3、教學信息化建設:制定學校教學信息建設規劃,規劃設計教學信息化體系架構,構建優化學校教學信息化系統;根據教學建設發展需要制定信息化系統的需求,協同研發部門進行信息化系統開發,并進行驗收及在教學中推廣使用;對現有教學信息化系統進行優化升級。

    八、其他工作

    1、上級組織及平級院校聯系:與教育部、省教育廳等教育上級主管部門、平級院校進行聯系與對接工作;配合教育集團公司與相關合作方開展教學業務的聯系與合作對接。

    2、合作企業聯系:與校企聯盟、校企合作單位進行合作聯系與交流。